12月27日,武警部队调整建制归属的新闻刷爆了朋友圈。根据《中共中央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》,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,实行中央军委-武警部队-部队领导指挥体制,武警部队归中央军委建制,不再列国务院序列。
28日出版的《人民日报》头版上有一篇重要评论:《确保党对武警部队绝对领导的重大政治决定》,其中提到:武警部队从组建伊始,就明确定性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,受中央军委统率,其后因形势任务和力量构成的变化,多次调整领导管理体制,但武警部队主体的武装力量属性始终没变,中央军委对其实施统一领导指挥是内在要求。
那么武警部队到底经历了哪些变迁?今天侠客岛就带你一起梳理下。
新中国成立初期
其实,在1982年之前,因形势任务和力量构成的变化,武警部队就曾多次调整领导管理体制,名称也先后历经了中国人民公安部队、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、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、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多次调整。
1949年8月,在北平解放初期社情复杂的情况下,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和首都的警卫力量,中央军委发布命令,成立了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。当时筹建公安部的罗瑞卿将第207师改为第1师,以中央警备团为基础扩编为第2师,将两个师合编为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。
新成立的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隶属于公安部领导,主要担负中央机关、首长和北京市的警卫任务,并配合部队完成了第一届政协会议和开国大典的警卫工作。这就是今天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前身。
当年的11月9日,《人民日报》以头版头条报道了公安中央纵队成立的消息。12月,全国各地已有的公安武装,被统一整编为“中国人民公安部队”。
1951年9月,中共中央、中央军委决定将全国内卫、边防和地方公安部队统一整编为“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”,接受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一领导。
1955年7月,国防部发布命令,将“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”改称“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”。由此,公安军成为解放军的五大军种之一。
但两年后的8月29日,中央军委发布电令,自9月1日起撤销公安军军种番号,公安军领导机关缩编为总参谋部警备部,各地公安军改由各军区领导,仍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。从此,“公安军”这一军种消失。
1961年11月23日,中共中央决定公安部队实行军事系统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体制,即:公安部队在建设上受中央军委和各总部领导;在业务方面,受公安部领导,建制属公安机关。1962年1月,成立全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机构,部队全称为“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”。
但一年后,又出现了变化。
1963年2月,中共中央决定,恢复“中国人民公安部队”番号,中央军委、公安部发布命令,自2月1日起,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称“中国人民公安部队”,领导人和部队建制、体制不变。
但在1966年7月,中央军委决定撤销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番号,取消双重领导,部队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,接受党中央和中央军委领导。原公安部队领导机关改编为第二炮兵领导指挥机构;全国公安部队分别整编为独立(警卫、警备)师、团、营、连,拨归各大军区、省军区(警备区)建制领导;各专、市公安支队、大队,各县中队分别交由所在地军分区和县武装部领导。
改革开放后
1982年6月,中共中央决定,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移交公安机关,同公安部门原来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武装、边防、消防警察统一组建为“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”,同时明确,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,受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统一领导。
1983年4月5日,武警总部正式宣布成立。此时武警部队的领导体制可以简称为“一统二分”,即由国务院、中央军委统一领导,各地公安机关分级管理、指挥,但以“两分”为主。
此后不久,全国警卫人员全部列入武警部队序列。
1985年1月,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的水电、交通、黄金部队正式列入武警部队序列,实行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,以林业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。
1985年8月,公安部决定,将全国边防部队和消防部队从武警部队划出,归各级公安机关领导。
1988年2月4日,黑龙江、吉林、内蒙古的武装森林警察也列入武警部队序列,在林业部设立森林警察办公室。
1995年3月,武警部队领导管理体制又一次作了重大调整,将原来“一统二分”的体制改为“两统一分”,即由国务院、中央军委统一领导、统一管理与各级公安机关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。这一调整的结果,是使中央军委进一步加强了对武警部队的领导权和管理权。
1999年初,原本列入在武警部队序列中,但隶属于国家有关部委领导的水电、黄金、交通、森林部队,明确交由武警总部领导。此后的十多年,武警部队的整体架构基本稳定。
新时代
这次调整的细节并未公布,但明确了领导指挥体制调整后,武警部队根本职能属性没有发生变化,不列入人民解放军序列,依然肩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,主要承担执勤、处突、反恐怖、抢险救援、防卫作战等任务。
至于这次体制改革的缘由,这在《人民日报》今天发表的评论中做了精要阐述,可以归结为历史、法律、现实三个层面。
一是从历史层面看:武警部队从组建伊始,就明确定性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,受中央军委统率,其后因形势任务和力量构成的变化,多次调整领导管理体制,但武警部队主体的武装力量属性始终没变,中央军委对其实施统一领导指挥是内在要求。
二是从法律层面看:中央军委对武警部队统一领导指挥,是落实《宪法》关于中央军委领导全国武装力量、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的规定。
三是从现实层面看: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、全面贯彻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,为更好进行伟大斗争、确保国家政治安全,为确保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、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,按照“军是军、警是警、民是民”的原则,对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进行调整是必然要求。
归纳起来,这次调整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关键和核心,就是一句话:加强党中央、中央军委对武警部队的集中统一领导。
文/秦盈冲、九段
(历史资料来源于人民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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